国务院决定 取消调整495项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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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5:02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张景勇)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第三批再予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已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 据悉,予以取消的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
予以调整的审批项目有86项,分改变管理方式和下放管理层级两种方式处理。 作者:记者张景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