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叫停废电池回收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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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5:40 时代商报 | |||||||||
沈阳叫停废电池回收利用各大高校立即停止此项公益环保活动,已经收集的废电池须集中处置 本报讯(刘鹏 记者 王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了解到,国家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废电池必须送到专门的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同时不再鼓励单位或个人集中回收废电池
沈阳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的负责同志表示,在沈阳市一些高校中广泛开展的废电池收集活动,出发点是为了减少废电池的危害并对其再利用,而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技术政策,沈阳市环保部门将不再鼓励单位或个人集中回收废电池。对于已经收集的废电池,必须送到专门的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沈阳市废电池可以运送到两个地点进行焚烧,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的沈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和位于鞍山市郊外由省放射环境监理站成立的辽宁省废电池处置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