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冈高等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赔偿诉讼 中国劳工二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5:52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北京专电当地时间昨天上午9点40分,日本福冈高级法院就15名中国劳工诉日本国与三井矿山株式会社损害赔偿案上诉审作出了二审判决。判决中国劳工败诉,驳回劳工的上诉请求,免除日本政府和“三井”迫害中国劳工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日本在侵华战争末期,日本政府同本国某些大企业根据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强掳近4万名中国人到日本各矿山、港口,惨无人道地强迫其服苦役,从事奴隶劳动。2000年
据介绍,福冈高级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承认日本政府和企业经过绑架、奴役,迫害中国劳工的事实,并认为应承担责任。但在20年之内,劳工有权到日本起诉,而至今已过了50多年,案件起诉的有效期已过,现在起诉已经不成立。因此驳回中国劳工的诉讼请求,并且全面从一审判决上倒退。 中国劳工律师团团长小野山裕治表示对这一结果“很意外”。他说,他将和劳工们进行具体研究,考虑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 (《北京青年报》供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