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新规定下月起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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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6:31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杨丁、黄振琳通讯员徐国强、张水清、谢平报道: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房产局联合发出通知:下月起,武汉市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将提高。 武汉市被拆除房屋的“市场单价”(每平方米价格),由拆迁房屋的“区位价”和“重置价”等确定。“重置价”指假设对拆迁房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市场单价”乘以建筑面积。
下月起实施的新标准,将使补偿金额明显提高。 以前,钢混结构的房屋重置价格(每平方米)最高分别为高层900元、多层700元;在新标准中,相同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价平均上升了200多元。 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建筑材料涨价、房屋造价上升等因素,是此次调高补偿标准的主要原因。 另外,联合通知还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装修,也将根据新旧程度得到补偿。 又讯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出通知,下月起,对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包括“城中村”)拆迁户的补偿新标准开始实施。 武汉市1996年公布的《市物价局、市房地局关于调整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