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污染最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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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6:5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璐实习生陈传娇)制造餐饮油烟、道路建筑施工扬尘的污染行为,将一律按照上限处罚。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从6月开始,对环境污染“痛下杀手”。 据了解,我市环保专项整治区域包括三峡库区、主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污染等为整治的重中
市环保局特别表示,对餐饮油烟污染、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擅自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废旧物品等违法排污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旨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据介绍,限期整治中制造餐饮油烟污染的,最高可以处以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重庆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漆林对此表示,此前,重庆还从没开出如此重的罚单。但此举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取缔那些整改无效的较大污染源。 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并将解决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初次违法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不严重的,依法限期整改、限期达标、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以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要停产整顿。对以前清理整顿行动中已经受到查处,现还有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