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优先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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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7:5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经委和省电力公司近日向各市州紧急下发《关于下达湖南电网2004年夏季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要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步骤,首先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党政机关和部队等重要单位的正常用电。 《通知》要求,各级经贸委(经委)组织当地电力部门,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要首
省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力供应紧张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 《通知》要求各市州经贸委(经委)要组织当地电力部门编制好本地区2004年夏季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按“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将错峰、避峰及限电负荷按照“定线路、定单位、定设备、定容量(规定电力和电量的额度)、定时间”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区)、线路、企业,责任明确到人。 《通知》规定,在夏季电力供应紧张,采取各种措施后,电力、电量仍然供不应求时,采取限电措施,而在电网电力供应严重不足时,为保证电网安全和重要单位的电力供应,必须采取按顺序拉闸限电的应急措施。 除企业实行错峰用电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采取用电负荷避峰的方法达到移峰填谷目的,即要有计划地安排用电单位将高峰时段用电负荷转移到用电低谷或腰荷时段。 省电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如果所有的用电仍高度聚集在一个时段,电网肯定是承受不了的,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峰错峰,才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记者 谢功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