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年租金将由地税代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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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5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我市土地年租金将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征收改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昨天从市国土局获悉,从现在起,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区街协管人员对土地使用权益者进行调查登记,调查内容及收费标准、金额等情况将在社区内公示,公示后发放征收通知。征收对象在接到征收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税部门指定的窗口进行缴纳。 征收土地年租金,是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对国有划拨经营性用地
据了解,年租金征收标准将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物价、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在新标准未公布之前,暂按原有征收标准和政策规定执行。此外,在原有征收标准和政策规定未涉及到、但现已列入征收范围的“民办教育”用地,可暂按同级别土地中“其他用地”的征收标准操作;对“除住宅外经营性用地过去实行出让但未缴纳货币出让金的”用地,可暂按同级别划拨经营性用地的征收标准进行操作。(尹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