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说不好难当公务员 教师也要过普通话测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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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55 胶东在线 | |||||||||
大众网济南5月24日讯(记 者 姜玉泰 通讯员 郭柏松 报道) 1954年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这是我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的规定。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关于这部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家普遍赞同这样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商业、邮政、通信等
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明确规定:“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在招考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应当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不使用普通话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作出处理。” 该办法草案中还规定,社会公共用字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以及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公文、标牌、广告、标语牌、病历、处方等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否则,公民可以举报、提出批评,新闻舆论可以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纠正。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