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昨修改部分可转债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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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0:34 每日新报 | |||||||||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招商银行( 600036)昨日发布公告,对公司可转债的回售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前一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5%时,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可转债以面值的108.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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