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分局副局长酒后驾车肇事找人顶罪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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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1:16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25日消息: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省卢龙县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尤伯凡酒后驾车肇事,事发后逃离现场,并指使他人顶罪,日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8日20时30分左右,河北省卢龙县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尤伯凡驾驶小轿车沿10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行至卢龙镇一交通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东右转弯的卢龙县司法局干部陶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陶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后尤伯凡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发现车牌及保险杠遗落在现场,正巧遇见居民庞某,便指使庞某承认是肇事司机,随后两人一同到卢龙县交警大队报案。尤伯凡和庞某去交警大队报案后,交警对庞某进行详细讯问,其回答漏洞百出,最后交代是尤伯凡指使他顶罪的。经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与卢龙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共同勘查、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认定,尤伯凡驾驶挪用号牌的机动车,驶入逆行车道,肇事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将肇事车辆开到交警支队。 经公安部门检测,尤伯凡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05%。卢龙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尤伯凡酒后驾车逆行,肇事后逃逸,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陶某驾驶无牌照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尤伯凡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作者:选稿:李宏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