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法治政府的重要成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3: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5日电继国务院部门2002年和2003年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已经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近一半。人民日报今天就此刊发评论员文章指出,此举是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文章指出,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既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社会管理事务,也涉及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事务。这些项目有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有的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有的是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对这些项目作出取消和调整的处理,经过严格全面的审核论证,并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法律政策依据充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符合行政管理活动的实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层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文章说,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对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指出,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改变过去那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和做法,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使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从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文章坦承,中国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客观上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实践证明,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建立有利于防范腐败的制度。审批项目过多过滥,再加上“暗箱操作”,缺少必要的制约监督,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取消和调整一批政府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可以减少政府工作人员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几率,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 文章认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保持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