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统一法”适用香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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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3:26 青年参考 | |||||||||
香港《文汇报》 5月22日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今日被问及备受关注的国家“统一法”是否适用于香港时表示,已是中国一部分的香港虽不涉及统一问题,但从反分裂的意义上来讲,任何人都受这个法律的制约,其中当然包括香港。
张春生是在今日接受境外媒体联合访问时作上述表示的。这是继温家宝总理访欧期间首提“会认真考虑”制定“统一法”及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答复“会予以采纳”后,中国官方高层再次明确透露对制定国家“统一法”的积极取向。 海内外同胞吁为统一立法 张春生说,祖国的统一问题牵动人心。包括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内地人大代表等多方人士纷纷建言制定“统一法”,呼声很高,有的甚至给全国人大寄来了一份自己拟就的草案。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凡是有利于祖国统一、有利于制止分裂的建议都会积极研究,这当然包括怎样立法、以法律手段促进统一的建议。 他表示,立法机关目前还处于吸收建议及研究的阶段,目前未有立法时间表,至于这部法律具体如何确立,将会采取什么样的立法框架,现在还没有完全定型的意见。 “统一法”对香港有约束力 有记者询问,据称另一部广受关注的法律——《紧急状态法》不适用于香港,那么“统一法”是否也不对香港有约束力。张春生说,香港实施的社会制度不同于内地,在基本法中已对紧急状态作了规定,因此内地紧急状态法并不适用。 但他强调,“统一法”是另一个概念。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虽不涉及统一的问题,但“统一法”的另一方面是反分裂,所以任何分裂祖国的行为都应受这个法律的制约,它涵盖任何人,当然包括香港。 另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信春鹰透露,有关条例会追究任何从事分裂国家活动人士的法律责任,至于会否通缉在海外有关人士,将由人大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