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出《质监警示》 提醒“星级”不得自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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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4:4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市旅游质监部门近日发出第一个《旅游质监警示》,通过《警示》既向消费者介绍相关旅游法规,又给经营者提个醒。 第一个《质监警示》涉及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标准”及服务问题。近期,市旅游质监所发现,部分宾馆、饭店(在建饭店)和其他住宿经营单位,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星级.”或“星级标准”等称谓。这些所谓的星级饭店既无“星级”之名,又无“星级”之实
旅游部门规定,使用“准星级”、“相当于星级”宣传用语的饭店,服务达不到相应标准,引发游客投诉,可认定为旅行社有合同违约行为。(刘慧李冰)责任编辑:孙玲姿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