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发生死30人以上特大火灾由国务院工作组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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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6:1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公安部昨日消息,今后各地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必要时将由国务院派工作组进行调查。 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重伤16人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由地(市、州、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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