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中课程今秋大改革 “综合实践”要修23个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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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6:1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根据教育部安排,从今年9月开始,广东省将全面推行高中课程改革。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意见》规定,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新课程改革首次把“综合实践活动”当成了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学年共15学分,可每年安排5学分,也可三年统筹安排,学生自主在社会、
新课程还有另一个重大亮点,就是每一个学生都将有一张与众不同的课程表。高中阶段采取学分制,除了必修课,大量选修课程进入高中课堂,即使同一个班级,每名学生上的课程也不尽相同。根据规定,25名以上学生选修,学校都必须开设。 实行新课程后,学生的毕业成绩再也不是一纸试卷了,学校将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改变仅仅用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状况。 学生考核未通过的科目可以按规定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目,允许重修或另选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