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集团一副处长贪污私分国资被判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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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8: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5月25日电 (李立功 王天罡)5月20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朱某一审被湖北丹江口市法院以其犯有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56岁的朱某原任汉江集团某处副处长。经查明,朱在任外经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出口配额费的名义,采取收入不上帐的形式,伙同他人贪污
来源:正义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