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壮了“负翁”车主们的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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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1:56 齐鲁晚报 | |||||||||
执行难是老大难,而一旦执行的财产是车辆,可就难上加难。近半年多,光是长宁区法院受托执行的拖欠车贷案就有8起。尽管法院花了很大力气,但至今仍有包括杨清在内的一半“负翁”携车失踪。“负翁”车主为何能逍遥法外?法官们向记者列举了四大原因。 第一,车子不同于房子等固定财产,四个轮子能满天飞,查封起来非常不便。车辆管理部门当然可以把“问题车”的牌照列入黑名单,但这只能在形式上限制它验车、过户,“
第二,银行审查不严。车贷与房贷相比,期限短、利息高。有些银行只看到未来的收益,而忽视了眼前的审核,结果增加了贷款风险。 第三,信用体系不完善。在发达国家,要是信用记录极差,到超市买东西也可能遇到麻烦。但我们国家的信用体系还在建设当中,这边房子已经被收掉了,那边还能继续贷款买车。 第四,强制措施太轻。对须强制执行的赖账户,法院一般是先勒令还钱,再罚款,最后拘留。要是连欠的债都不能还清,罚款肯定是形同虚设。 “有的‘负翁’用15天拘留抵100万元债,还觉得自己‘赚’了呢。”一位法官这样描述个别赖账户的心态。虽然目前刑法也有规定,对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视为犯“拒执罪”,可判3年有期徒刑。但真要推行起来也有难度。 (本版均据新华社5月25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