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上电视不许说方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3:0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庶)官员在开会、接受媒体采访时不许南腔北调,必须说普通话。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第一部规范“说话写字”的地方法规。 贯彻该办法将以城市为中心,党政机关、学校、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领域是重点。
该办法还对不说普通话的责任行为作了规定。属于单位责任的,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属于个人责任的,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其单位作出处理。 办法还规定,6月1日起,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一些门牌、店名的“天书”将受到处理。 今日起,市语委、市教委等部门将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