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死账找法院赔》矛头又指街道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3:0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傅祖洪)重庆中建机械制造厂,上周向市一中院了提出申诉,同时请求“依法追究执行法官、执行庭长和分管院长的相关责任”。 3年前,江北区法院判决江北十一建司赔偿中建厂20万元,但一直未执行到一分钱。中建厂于是要求江北区法院确认自己“执行不力且违法,并作出司法赔偿”。但4月26日,江北法院确认“本院在执行中没有违规”。
中建厂代理人向安平称,还将保留追讨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办的权利。据了解,江北十一建司直到2002年3月还是大石坝街道办的下属集体企业。但街道办称,十一建司本身是民有企业,当时戴了个“红帽子”挂靠街道办而已,从1998年以来就没收过管理费,因此20万元死账与街道办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