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顶格处理超载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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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4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一辆湖北籍大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长潭段行驶途中轮胎突然爆炸,大货车当即失去平衡,翻倒在路面,长潭段高速公路交警发现该车超载10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车司机处以2000元的顶格处罚。据了解,这是我省高速公路交警根据新法第一次顶格处理严重超载司机。 据介绍,昨日上午9时40分,一辆湖北籍大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长潭段由北往南行驶,
由于该车翻倒占去了行车道和超车道,导致路面车辆拥堵,长潭段高速公路交警立即出动警力赶往现场,民警一边对路面进行疏通,将伤者送往医院,一边分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结果,民警发现,该车核载量为5吨,实际装载量达13吨以上,超载100%以上,轮胎爆炸和翻车与超载有很大关系。 据现场办案的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这种类型的超载,警方一般处以200元的罚款,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载量低于30%的车辆,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超过30%则可处以5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处罚,警方准备对这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司机进行顶格处理,处罚金额为2000元。 贺 晖 龙翔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