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下周商讨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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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44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广州5月25日电由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共同发起的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将于6月1日至3日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行。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徐尚武25日在广州说,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与会代表将围绕这一主题发表演讲,共同探讨和推进“泛珠三角”
基于与珠江流域相连、与大珠三角相临、经贸关系密切等三方面因素,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广大区域正在形成一个具有良好经济与社会合作前景的“泛珠三角”区域。徐尚武说,上述九省(区)的面积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口的三分之一,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9+2”的“泛珠三角”区域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十分突出。 徐尚武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以及香港、澳门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将展现更广阔的前景。 他说,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与发展,有利于促进港澳繁荣稳定,实现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和亚洲合作的发展。 徐尚武说,“泛珠三角”区域“9+2”政府因此商定,将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共同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 据了解,本届论坛将分三段进行。6月1日,在香港开幕并举行演讲,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9+2”省(区)行政负责人和特区行政长官以及香港经济界代表将发表演讲;6月2日,在澳门继续举行演讲,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经济界、学术界代表将发表演讲;6月3日,论坛在广州闭幕,“9+2”省(区)行政负责人和特区行政长官将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徐尚武说,论坛会标已经确定。会标由三个环组成。内环象征小珠三角,中环象征大珠三角,外环象征泛珠三角区域。环环相连,象征着“泛珠三角”区域互联互动、合作共赢、蓬勃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