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专项整治非法行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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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50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北京电】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卫生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部要求,对现有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治的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
卫生行政部门将对一切违法行医活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