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男子假扮藏民在广州天河持刀强迫顾客买"虎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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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51 新华网 | |||||||||
“虎爪,每个8元!”低廉的叫卖吸引来买者后,卖药材的“藏民”快手快脚砍下的虎爪就变成了每“克”8元,小小一块动辄好几百。顾客不要,“藏民”就掏出藏刀、匕首吓唬人,甚至搜身、打人、扣下东西或跟人回家取钱。实际上,他们并非藏民,卖的也只是黄猄爪。昨日,因涉嫌强迫交易罪,16名在天河长湴市场强买强卖的被告人在天河法院受审。 取巧叫卖假冒药材 顾客不买就要动粗
沈×娃、韩×生等19人都来自甘肃省舟曲县同一个村,不少人还是亲戚。去年秋,19人来到广州卖中药材。2003年11月5、6日,19人从广州火车站乘坐公共汽车来到天河区长湴市场。他们身着玄色藏袍,挂着藏刀,砍刀,一行人浩浩荡荡在该市场东门口各自摆下地摊,兜售虎爪、虎鞭、犀牛角、灵芝、藏红花等中药材。 “虎爪,每个8元!虎鞭,每个×元!”这群人操含混的方言叫卖,低廉的价格吸引来不少买主。一旦有人要买,他们便迅速锯下一大块后剁碎过秤。“每克8元,一共640!”买主一听傻了眼,刚刚8块钱就能买回家的虎爪,转眼身价翻了几十倍!发现上当后买主拒绝购买,他们便称:“刚才叫卖的就是每克8元嘛!东西已经割下来、剁碎了,你不买,我咋卖?!”周围的同伴也过来群起围攻,还掏出藏刀、匕首、水管等威吓、搜身甚至殴打买者,逼人掏钱。有的买者只好痛数钞票就范;遇买者称钱未带够的,这群人便把买主的摩托车等随身财物扣下,或跟人回家取钱。 据天河区检察院指控,利用这样的强迫交易手段,19人连续两天在该市场先后迫使施某、钟某等7名受害人以5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买下了虎爪、虎鞭等物。被强迫买下贵价药材的受害人事后纷纷报案。11月6日下午,警方将沈×娃等18人人赃并获,并查实他们所售的中药材大都是假的。检察机关认为,这群人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遂以强迫交易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庭审播放监控录像 16被告人没法抵赖 昨日,该团伙中的16名被告人在天河法院受审。庭上,大多数被告人都承认他们兜售的所谓“虎骨”、“虎鞭”、“犀牛角”,事实上是他们在成都药材市场购买的黄猄骨、黄猄鞭、羚羊角;他们本身也不是藏族,身上的藏族身份证是伪造的,穿着藏袍只是为了吸引买家。 公安机关接受害群众报案后,为取得确凿证据,在该市场用隐蔽方式拍下了他们强迫交易的画面。昨日开庭时,公诉机关用投影仪播放了现场监控录像。面对该证据,不少被告人承认了强迫顾客高价购买“药材”的事实。遗憾的是,16名被告人大都是文盲,只有1人读过初中,他们都不知道“强买强卖”竟也构成犯罪,不少被告人当庭表示悔改。因涉案人数众多,昨日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天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何为“强迫交易”? 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26条增加了“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的行为。此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商品买卖活动及服务中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交易活动中自愿、公平等原则,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黄珊黄焕葆)(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