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品房价浮动幅度扩至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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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5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小川 通讯员 史佳)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虽已下文明确,将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浮动幅度从原先的5%扩至8%,但因我市目前房价太高,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仍然执行最高不得超过5%的规定。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结果,今年一季度,共有9个城市房价涨幅超过10个百分点。南京位居上海、沈阳、青岛、重庆和
据悉,我省已彻底放开了高档住宅商品房价格,省物价局将“高档住宅商品房”界定权限,同步下放至各市。昨天,市物价局明确:凡是市计委、建委立项为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别墅(含拼联式、联排式)、度假村的商品房即视为“高档住宅商品房”,价格完全放开,由开发商自己说了算。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