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采购今年达69亿 采购项目有望下月公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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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55 新华网 | |||||||||||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路岩昨天在科博会“政府采购与联合国采购推介会”上透露,北京市今年的政府采购预计将完成69亿元。 吴路岩称,今年69亿元的政府采购计划将由市级40亿元和区县29亿元组成。2004年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目录尚未公布,有关部门正在审批阶段,下月争取向社会公布。 供应商有质疑、投诉权 作为政府采购的积极参与者,一些供应商此前一直感到政府采购的门槛比较高,甚至自己感觉有些被动,昨天,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指出,按照法律规定,供应商享有十项权利。这十项权利包括:供应商享有平等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平等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正式投标前提出询问和要求澄清的权利;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权利;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的权利;质疑、投诉、申诉的权利;采购人因故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时要求合理赔偿的权利;其他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人士也提醒供应商应该注意11个方面的问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它们分别是: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之间恶意串通;行贿;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和中标;投标截止日期后,撤消投标;不遵守投标纪律;中标后不签政府采购合同;擅自中止、终止合同;擅自降低标的功能标准或改变功能结构;使用法定标准以下的材料;故意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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