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银行可拍卖抵债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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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8:01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了专门针对如何处置金融机构所拥有的抵债土地的文件,文件规定了四种处置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的方式。 这四种方式是:一是金融机构可通过市、县土地交易机构将抵债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出售;二是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可协商收购金融机构拥有的抵债土地;三是金融机构还可将抵债土地交给市、县土地储备机构托管,并授权依法处置,托管年限每次不
对该文件下发前形成的抵债土地暂不做闲置土地处理,但文件下发后继续闲置超过一年的应缴纳闲置费,超过两年的应依法无偿收回。文件下发后形成的金融机构抵债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缴纳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依法无偿收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