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上海都有医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8: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沈晓玄) 昨天,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张新民在“中国医药流通与市场推广国际峰会”上透露,上海市政府会同医保部门计划在2010年之前,解决全市所有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医保问题。
张新民副局长介绍说,上海市共有居民2100万人,其中常住居民1700万,外来流动居民400万,在1700万常住居民当中已经有700万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在全国领先,但毕竟没有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仍占相当比例。近些年来,上海市政府和医保部门出台各种政策,采取个人出一小部分,企业和政府出一大部分的方式,尽可能让更多的本市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比如已经制定并正在施行的外来人口综合保险,前不久刚刚出台的在已拥有上海户籍的原沪支边人员中施行医疗互助计划,并准备将400万本市农民也逐步纳入医保范围,计划到今年年底就能覆盖到50万农民。同时,在城市各个社区,也全力推行社区保障计划,市政府有决心在6年内解决本市所有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据了解,2001年1月,上海市正式推出了《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就企业、个人两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构筑起上海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的保障体系,2002年底又出台了《上海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本市152.55万个体劳动者和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提供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台,但仍存在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医疗机构成份歧视、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制度不尽完善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