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银行抵债土地可网上竞卖 首次提出四种处置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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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5月26日电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的处置,广东省在国内首次提出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四种处置方式,其中抵债土地可通过市、县(区)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出售。闲置一年以上的抵债土地,应当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以上的,应当依法无偿收回。 据了解,自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来,以土地
对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广东省近期在国内首次提出四种处置方式。一是通过市、县(区)土地交易机构(不属于《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明确应当进入市、县(区)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范围的,可不通过市、县(区)土地交易机构)将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出售;二是由拥有抵债土地的金融机构与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协商收购;三是金融机构将抵债土地交由市、县土地储备机构托管;四是金融机构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调换。市、县人民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收回闲置尚未达到二年的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或相应补偿。 另外,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还规定,闲置一年以上的抵债土地,应当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以上的,应当依法无偿收回。并且,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依法缴纳有关税费。(完)(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