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点:政府的管理不是天使的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这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法治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公认的成就,然而,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不法行政”现象比较突出。近日,《半月谈》刊文指出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文章列举了“不法行政”的种种“怪现状”,诸如以法争权、借法牟利、恣意用法、与民争利、神秘行政等等。 文章认为这些现象是“怪现状”,言下之意无非是这些都是我们的社会中“本不应该
美国宪政学者麦迪逊在他的《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言下之意,因为人不是天使,所以需要政府。政府作为社会的代理人,在政治环境中,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也是一种类型的“经济人”。在“经济人”利己主义的动机中,会产生一种与“经济租金”相结合的趋势,由此而产生“寻租活动”,这是腐败产生的根源。正如布坎南认为的那样:“政治家……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同样,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权力作为一个重要的变量,它的特性就是只有当遇到界限的时候才会停止。权力无“休止界限”也告诉我们,政府的统治不是天使的统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恶。 即使是没有恶意的政府行为,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不法行政”。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时候,会受到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约束,因此,政府在取得“规模效益”的同时,理所当然要使用政府权力介入到产权安排中,而这种介入又会对个人的财产权利造成损害。政府是由人组成的,在经济学上来说,人的理性是有局限性的,无法做到百分之百的正确。政府也是如此,它的决策充其量也是一种“有限理性”,政府作出的决策永远无法最好。 认为“不法行政”是一种“怪现象”的思维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性。在“怪现象”的逻辑下,我们在寻找“不法行政”的根源时,更愿意从官员素质、思想道德状况等原因出发,也使得我们的制度建设容易剑走偏锋,常常有意无意地绕开了关键性的问题。英国哲学家休谟有一条著名的原则“无赖原则”,认为人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人人都应该被假定为无赖”。从这个意义出发,正因为政府的统治不可能是天使的统治,因此,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就要针对其由普通人所组成的特点和弱点,更加精心地设计方案,尽力避免和防止留下漏洞和疏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