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要出新版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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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31 每日新报 | |||||||||
重点突出自费项目、双方责权等问题安元许凯 新报记者许凯摄 新报讯 【记者安元】今年“十一”前,本市旅游办将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本市组团社出境游合同进行修订,并将推出范本合同。
新版出境游合同将对出境旅游过程中的自费项目以及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处理办法等做出尽可能详细的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文本还在修订中,细节问题还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该合同将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完成,并形成范本。 去年以来频频出现的境外游落地后,旅行社强迫游客购物、强制交纳自费项目费用等行为,使国内游客对一些东南亚旅游线路的投诉不断。而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低于或持平成本的团费报价所致。地接社为保证利润而强迫游客参与自费项目或购物,因为自费项目卖不出去而甩团、扣团的现象屡见不鲜。市旅游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要保证出境游游客的权益,合同条款中的约束十分重要。因此,即将出台的境外旅游新版合同范本中,境外行程路线、活动项目、价格和服务标准等要素都将一一体现。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细致规范的条款将使旅游过程中各项成本趋于透明化,不同路线所应该保有的价格底线也将明晰。如此一来,“零、负团费”现象以及因此而衍生的种种侵害游客的行为,也将随之减少并逐步消失,游客才能够安全、舒心地出游。 据了解,目前本市共有国际旅行社9家,其经营出境旅游使用的合同文本通常是此前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示范文本合同或其旅游集团等系统内统一的文本合同。本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出境游合同的框架基本符合国家对出境旅游的规定,但其中规定条款相对简单。新版旅游合同将根据目前出境旅游市场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消费环节中交易双方应当维护的正当权益,对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加详细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