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4名刺杀刑警抢劫枪支的歹徒被依法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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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52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5月26日电(王志东范春生)五年前曾在沈阳轰动一时的抢劫并刺杀刑警、抢劫警用枪支案的甄广达等4名主犯,近日站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依法重判,4歹徒一人被判死刑两人被判死缓,团伙中唯一的女性谷淑华被判3年有期徒刑。 今年31岁的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侦查员肖东,每次回忆起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满身的刀口都还隐隐作痛。1998年10月17日晚7时,肖东在执行完任务骑车到二经街交通岗原上
肖东大喊:住手,我是警察!站在车前的一个男子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握着尖刀向肖东走来。肖东立即拔出手枪,对天空鸣枪示警,并大喝一声:把刀放下!这时,另外五人向肖东围拢,手持牛角刀和折叠刀冲上来。肖东感觉背部被人重重捅了一下,紧接着,他又被刺中两刀。肖东倒在血泊中,枪也甩了出去。歹徒把他的六四手枪捡起来后仓皇逃离现场。 六人逃到了一处出租房内藏匿起来。逃跑后,团伙头目甄广达将手枪交给李伟,李伟一直藏在家中。2003年4月初的一天,李伟将手枪拆开后,将手枪部件带至铁岭县农村,在别人帮助下用电焊将枪烧成铁水,将剩下的残渣倒进垃圾堆。 警方直到去年6月15日,才将甄广达等4人抓获。他们交代了包括10·17重伤肖东案在内的10多起盗窃、抢劫犯罪事实。 2003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沈阳市中院在今年3月2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疯狂作案多起,销毁枪支,刺杀警察,25日,气焰极其嚣张的4名被告一审被从重宣判。甄广达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辉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李伟犯抢劫、盗窃罪、私藏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谷淑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