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猥亵女生20名“校园色魔”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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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9:5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成都5月25日电(任硌、吴文洲)四川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依法对强奸、猥亵、抢劫20名女学生的“校园色魔”杨传山执行了死刑。 杨传山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间,携带电筒、刀等工具,在达县的陈家乡、亭子镇、五四乡,大竹县的白林镇、石河镇,开江县的回龙镇等17个乡镇的中小学女生宿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5次窃取23名女学生的现金500余元、手表两只。同时,杨传山还以持刀威胁等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强制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杨传山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