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查获近年最大宗象牙制品走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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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0:2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24日,海关部门在霞浦三沙港海面的一艘台轮上,查获了一起涉嫌走私象牙制品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6名,查扣象牙制品37包,大小共600余件,重量约34公斤,案值约130余万元,这是福州关区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象牙制品走私案。 据宁德海关缉私分局此案的负责人介绍,23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霞浦三沙走私象牙,当即组织民警赶赴查缉。
晚11时许,警方兵分两路,对涉案船只和主要涉案人员分别展开侦查行动。 24日凌晨,负责查船的民警在三沙港海面一艘名为“吉利2号”的台湾渔船上,先后查获一批暗藏的“伟哥”等药物和象牙制品。象牙制品藏在驾驶舱轮舵下方的一个暗隔内,外用塑料泡沫包裹。 清晨6时许,负责监控涉案人员的民警在彻夜守候之后,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接货人张某某前脚刚一迈出家门,埋伏在四周的民警就一把将其抓获。其后,他们又在当地的一处民房内,将涉案船长林某某抓获,之后,另外两名涉案船员也被抓获归案。 据海关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象牙及其制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凡从事此类货物进出口的人员与机构,必须出具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经调查,此次查获的这批象牙制品并未向海关申报,亦无任何合法证明。该船于5月23日申报出港,出港前填制的报关单证显示,该船所载货物为杂鱼。 本报记者 饶锋伟/许强/宋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