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加强企业“四权”建设 信访问题进一步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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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0:4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李进贤 马占胜)海阳市通过建立、健全“四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今年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案件比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企业信访问题进一步减少。 维护知情建议权。这个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听取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引进、生产销售、职工培训等情况,提出
强化审议监督权。对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的奖惩办法等建立审议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实行监督。 落实协商共决权。规定对涉及职工工时、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事项,有协商谈判共同决策的权利。 建立选举罢免权定。规定参加企业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对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有选举和罢免权。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海阳市委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