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见外地人在本地做生计,便看不顺眼,故意编造“莫须有”之名殴打他人。此厮耍淫威到头来自食苦果。5月19日,北流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陈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5岁的陈乐系北流市清湾镇人,前年11月21日中午12时许,其伙同李×(在逃)一齐乘摩托车去本镇六到村游转。当见到村路上谢某用流动碾米机给群众碾米时,两人便有
意呈一下霸王威风,上前说:“兄弟,你这样不识趣,制造这么大的噪音,影响我打电话啦,这个账怎么算?!”谢某理论了几句,当陈、李得知谢某不是本地人时,不容分说对谢某拳打脚踢,将谢某打到路边的水沟里。谢某受了打,惊魂未定,忙从沟里爬出来,不想陈、李二人又上前用扁担、脸盆进行殴打,将谢某打成轻微伤。之后,他们指着谢某说,“你快点离开这里,以后不准再到我们这里碾米,否则见到一次就打一次!”谢某身处异乡,无奈只好收拾东西离去。时至当天下午3点左右,谢某及朋友陈某在清湾圩府前街三岔路口见到陈、李二人,陈某即上前问他俩为何殴打其朋友谢某。不想陈、李二人见又是谢某等人,即挥手殴打谢某、陈某,谢、陈二人亦跟着从旁边拿起铁铲等工具还击,陈、李二人凭着年轻力壮,抢下此二人的铁铲等工具后,顺手从地摊上拿来两把柴刀上前猛砍陈某,将陈某砍成轻伤。案发后陈、李二人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捉拿,几天后即逃往广东躲藏,直到今年3月2日,陈乐返家时被公安机关捕获。(李军就卢诗晓)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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