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鞭戳瞎学生一只眼老师被判刑学校要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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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3:39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合肥电只因一学生上课不注意听讲,教师便用教鞭敲打,谁知却捣在另一学生黄某右眼上,并致黄某右眼失明,构成重伤的后果。 日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阜南县法院依据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并判决余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阜南县公桥乡魏寨小学共同赔偿黄某医药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合计34841元。
2002年1月11日下午,魏寨小学教师余某在课堂教学时,发现黄某的同桌上课不注意听讲,便上前用手中的教鞭敲打该学生头。黄某向右扭头看时,教鞭碰到黄某右眼,黄某因疼痛而哭泣。 此后,黄某因右眼损伤先后到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北京市同仁医院住院治疗和检查,共开支医药费用3000余元。经法医鉴定,黄某右眼损伤系钝器所致,构成重伤,属七级伤残,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身为教师,应当预见自己手持教鞭敲打学生可能会发生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黄某右眼重伤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应予处罚,并予以赔偿。而阜南县公桥乡魏寨小学疏于管理,对本案的发生负有管理上的过错责任,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