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工商局贪官刘茂荣杀人贪污等被判20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5:45 东方网 | |||||||||
聚焦重拳反腐 东方网5月26日消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市工商局助理调研员刘茂荣故意杀人、贪污、受贿一案有了结果。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刘茂荣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七八月份,殷光强、李三元、秦新治预谋绑架作案,并准备手
之后,殷继续向刘勒索现金,刘同意给3人80万元。第二天上午,殷、李在刘身上绑上炸药,带其到周口荷花实业有限公司去拿钱,刘在其办公室将由会计筹集的50万元现金交给了李。殷、李、秦分别分得现金23万元、16万元、11万元。 周口晚报报道,2001年3月,殷又分别3次单独向刘勒索现金42万元,分给李、秦各1万元,其余由其占有。2003年6月4日,殷再次向刘索要8万元现金时被当场抓获。 经过审理,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殷光强、李三元、秦新治死刑,刘茂荣有期徒刑20年。 一审宣判后,殷、李服判不上诉,秦、刘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聚焦重拳反腐 作者:选稿:朱永斌 (来源:河南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