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规范政府行为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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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6:56 深圳晚报 | |||||||||
市政府今年计划提请审议一类立法项目29项二类立法项目60项 重点规范政府行为行政许可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昨天,记者从第19期政府公报上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一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力争今年内提请审议的法
据了解,早在1999年1月,深圳市政府就提出政府机构和行政行为必须努力实现九个法定化,其目标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充分体现了“务实高效”的深圳精神。这“九个法定化”为:政府机构组织、职能、编制法定化,行政程序法定化,行政审批法定化,行政收费法定化,行政处罚法定化,政府招标采购法定化,政府投资行为法定化,行政执法责任法定化,政府内部管理法定化。 近几年,深圳市政府为此作出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率先在全国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颇有成效,在《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为促进政府行为的“九个法定化”,又拟制定4项规章:深圳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深圳市政府发言人制度规定、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深圳市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全部都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起草。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这4项规章的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一部分已经正式实施,《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已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了,它对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规范我市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充分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化、深化国企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行为法定化等方面的内容,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在重点立法项目中涉及深圳市的发展规划、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节约用水、城中村改造、公用事业、“净畅宁”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在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和规章中,涉及到土地、科教文化、环保、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等方面。此外,还有出租屋管理、除虫灭鼠、城市垃圾收费、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道优质饮用水管理、法律援助办法等方面的内容,都被列入需要抓紧调研论证的法规草案和规章之列。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