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幼儿园“兴趣班”就是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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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7:14 新华网 | |||||||||
今后幼儿园不能随便开设“兴趣班”,更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收费“兴趣班”的教学。今天(5月26日)上午,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兴趣班”管理的通知》,对幼儿园开设的“兴趣班”进行规范。 “孩子在入园的时候已经交了费,为什么还要在正常教学时间办收费的‘兴趣班’?”这样的家长来电有关部门接到的不止一个两个。目前,社会上有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幼儿园
《“兴趣班”管理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名,在正常工作日内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举办兴趣班,另外收取费用。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兴趣班”的管理,建立申报制度,凡涉及到收费的“兴趣班”必须报区县教委备案。区县教委对幼儿园举办兴趣班的时间和收费要进行专项检查。占用日常教学活动时间的收费“兴趣班”已到期的不得重新开班,未到期的最迟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幼儿园举办“兴趣班”的时间及收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违规不停办的进行降级降类处罚。幼儿园业余时间举办收费“兴趣班”要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举办“兴趣班”要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要公示。(记者李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