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废止外来人员务工管理规定等28项政府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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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8:15 新桂网 | |||||||||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冯瑛冰)施行近十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26日被废止。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北京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1995年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作了一系列限制性管理规定,其中主要是“批准用工单位到外地招用来京务工人员”“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的行政许可。今
同时被废止的还有《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经商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等28项政府规章。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这些规章被废止,有的是因为作为主要措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有的是因为其内容与国家行政许可法完全抵触,有的是因为直接的法律依据已经废止,有的是因为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所取代。 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决定,按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27项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