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8: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田雨)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等问题仍然存在……当越来越多的群众对人民法院公正形象表示担忧时,最高人民法院26日响亮提出: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要使每一位法官具有坚定的信念,娴熟的业务,高尚的情操,良好的职业道德,克己奉公的品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从而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树立人民法院和法
早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就对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这项活动规范、持续地开展下去,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意见》,以进一步明确这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提高各级法院领导和广大法官对加强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排查在违法违纪、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法院和法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开展活动时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着重解决方便群众诉讼问题和执行难问题。二是着重解决申诉和申请再审中存在的问题。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认真清理,对确属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改判或发回重审,对没有问题的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三是着重解决在程序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审判秩序。四是着重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社会交往、业外活动和言行举止上,切实查找是否存在行为不检点、不廉洁、不注意形象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还对“行为不检点、不廉洁、形象失公信”等予以细化,强调特别要着重检查下列现象:有无受利益驱动,争案件管辖,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多收费、乱收费;司法为民措施不落实;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收取好处费;诉讼程序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不规范;挪用、截留、私分执行款;为谋取私利与拍卖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社会评估机构暗中勾结;为案件当事人出谋划策,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干扰办案;违法办案,案件超审限,被告人被超期羁押;违反法律规定办理减刑、假释;玩忽职守,致使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最高人民法院将以咨询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若干巡视组,深入中、基层人民法院,针对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的深入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检查,涉诉信访,人大代表多年多人关注案件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推动、促进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