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逆行 司机被处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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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1:1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5月25日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第25天,当日下午17时30分,在省会体育南大街,一名男子驾车在机动车道逆行,事后发现,此人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程度。 记者昨日在东苑派出所见到了这名男子,他自称姓靳,车是朋友的,当天中午他和朋友喝了酒,自告奋勇开车,没想到后来就逆行了,一个交警拦住他,因为觉得交警态度生硬
东苑派出所季根深副所长说,以往这类事件都由派出所依据《治安处罚条例》处理,一般是拘留15天和200元以下罚款。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执法主体改为交警队。裕华交警队的负责人介绍,靳某将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吊扣驾照5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