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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修订为何由我市领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1:41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潭静叶川王飞)教育法实施9年以来的首次修订补充,将主要交由我市西南师范大学担纲。教育部何以如此器重我市?昨日,记者的采访解开了这一“谜底”——正是我市在全国教育界拥有的三大优势,才被教育部委以重任,承担了4个课题中的3个。

  据介绍,我市的三大优势是:首先,在教育法的研究方面处于全国较领先的地位,研究专家较多;其次,我市在处理教育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处理教育纠纷也将是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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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修订《教育法》的一个重点;最后,我市地处西部,在修订中更能兼顾东西部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当然,重庆能具备这些优势,也和市政府、市教委历来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

  据悉,本次修订和补充的内容将包括“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制度研究”、“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渠道”、“教育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研究”和“教育方针政策研究”4个课题,我市承担了前3个课题,另一课题研究由沈阳承担。

  目前,来自我市各个高校的数十名专家教授已成立了课题组。

  课题组专家说修订

  “教育违法行为与责任研究”课题组组长、重庆师范大学专家陈久奎:一些院校规定,发放学位中,如果学生作弊,将被取消获得学位资格,但是作弊该不该罪大如此,在修订中将会涉及;再如,挪用教育经费私用,将受到相关的行政、法律处罚,但挪用教育经费做公用却未作出处罚规定,本次修订将给予补充。

  “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制度研究”课题组成员、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文格:本课题修订将重点照顾贫困地区学生享受教育的权利,提出政府对教育投入资金的基本标准。

  “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渠道”课题组组长、西师教育科学学院陈恩伦博士:目前解决教育权类纠纷只有诉讼和申诉这两种渠道,且易伤害学生与校方、老师间的感情。此次修订将拓宽教育纠纷救济渠道。此外,此次修订还将重新建构师、生、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教育向以学习者为中心、为学习服务的方向变化。(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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