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价格一律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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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2:09 齐鲁晚报 | |||||||||
本报东营5月26日讯(记者 徐波)记者近日从东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现在起,东营市将在全市城乡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凡东营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执收的收费,及药品、医疗、电信、交通、供水、电力、房地产等行业的价格和收费项目都必须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东营市物价部门专门就各单位向社会公示的内容作了硬性规定。各单位向社
另据了解,东营市物价部门近期将对各单位现有的价格、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防止各种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等乱定价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