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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的“路”该这样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2:13 齐鲁晚报

  ——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运输条例》解读旅客维权甩客欺客都可告他

  条例专门强调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客运经营者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客运经营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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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想开客车要有3年安全驾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者,才可担任客运驾驶员。

  条例第九条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是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是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是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客运线路3人申请就可招标

  同一客运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做出的规定。

  条例第十条规定,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擅改车辆将处2万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车辆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将受到惩罚。这些规定,为从根本上治理超载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货物运输司机须有资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司机,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特别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是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是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第二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本版文片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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