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业主参加培训——打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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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3: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经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工商、税务、土地、邮电等部门对涉及民营经济的企业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费、房产证等有关项目收费实行减免。 减免的收费包括:一、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时每件标准降至25元,企业改制后的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有企业(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之和的,工商部门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只能按上述标准收取变更登记费,企业改制后的注册资金超过原有企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或实施证照、审批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名义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指定服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对企业进行收费;严禁将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强行收费;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培训班,变相收费。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