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李海洲血洒缉凶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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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3: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5月19日晚7时,西安市景观路306号工地发生一起报复杀人案,受害人祁某被6名犯罪分子团团围住用刀砍伤,当场死亡。这起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暴力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案发后,公安碑林分局领导十分重视,下达“命案必破”的任务,抽调刑侦大队和长乐坊派出所的精兵强将组成“5·19”报复杀人案专案组。民警李海洲及所在的刑侦大队九中队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和摸排,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23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去高陵县抓捕犯罪嫌疑人吕斌,另一路抓捕逃往四川省巴中地区的袁敏、苏波等5名犯罪嫌疑人。24日晚6时许,赴四川抓捕组传来已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消息,按照专案组的指令,李海洲、陈权等民警驾车前往四川巴中地区执行抓捕另外几名嫌犯,25日清晨7时20分,已连续奋战六昼夜,因长途跋涉疲劳过度的李海洲等民警途经南江县马掌铺桥时,汽车不慎坠入10多米高的坎下河中,李海洲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陈权腿部负伤。 李海洲同志现年49岁,陕西省靖边县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公安碑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一级警督。1975年在西安黄河机器制造厂工作,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长安路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担任刑警,曾参与和破获了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今年来参与“4·25”杀人焚尸案以及“5·19”伤害致死案等多起案件。李海洲长期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平日里默默无闻、踏实工作、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曾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三次获个人嘉奖。 昨日,市上领导陈宝根、焦安发、董军、信长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李海洲同志表示沉痛悼念,并向家属表示慰问,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昨晚,市公安局、碑林区委、区政府领导在公安碑林分局局长乌克高的陪同下看望了李海洲同志的家属及负伤民警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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