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长抓不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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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4:05 深圳商报 | |||||||||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追查,本报3月29日披露的西冲毁林事件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多名主要毁林者被公安机关抓获,一批负有行政责任的干部受到处理。更为可喜的是,经过各方努力,一系列护林的新措施付诸实施,一些被破坏的山林重新复绿。这件事给我们启示是,保护环境既要靠严管严罚,更要有长效机制。 良好的环境,对于人类来说,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不是
建立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一要明确责任,二是加强问责机制。毁林种果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责任不明确。多头管理不等于就管不好,关键要明确责任,建立更加细化的责任体系。再就是要加强对责任的监督。龙岗区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西冲毁林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敢于问责。只有对失职的干部进行严肃的行政处理,才能保证政令的畅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把这种做法进一步推广、完善,并将目标管理引入环境保护,明确责任人,细化责任的内容,保证责任的落实。 建立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还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村民之所以要毁林种果,根本原因是因为征地时普通山林的补偿价格远远低于果林。因此,要彻底解决毁林种果问题,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还应该调整山林征用时的补偿政策,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没有了油水可捞,没有空子可钻,就不会再有人毁林种果了。毁林问题如此,河水、大气治污等等也应该如此。只要有关部门多从制度建设上动脑筋、想办法,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作者:本报评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