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危险货运司机须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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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0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司机,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特别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是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是危险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第二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