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拖欠排污费可处3倍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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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记者25日从西安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起西安市的排污费征收将进一步规范化,各排污单位必须提前办理排污申报,拖欠排污费的最高将处以3倍罚款。排污单位自接到通知书7日内,应到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逾期未缴纳排污费的,将被下达限期缴纳通知单,并按规定征收滞纳金。对于排污费拖欠6个月以上且催缴无效的单位,最高可以处以3倍罚款。
(据新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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